荆楚网(湖北日报)(来信陈钊、魏源)网络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,想要侮辱他人的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 10月20日,崇阳县公安局传来消息,该局网安网迅速查处一起在网上公然侮辱他人的案件。违法者程某某被依法处理,有效维护了清明的网络空间秩序。
2025年10月15日,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,某网络主播在直播间内多次辱骂他人。
经核实,该账号的真实用户为崇阳县居民程某某。其辱骂者语言极其恶劣,相关内容被网友录制并在短视频平台广泛传播,引起社会不良反应,扰乱网络传播秩序。
发现线索后,网安大队迅速展开调查,成功锁定程某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情况。 10月16日晚11时许,民警依法将程某某口头传唤至崇阳县公安局执法案件管理中心侦查。
经核实,程某某的违法行为并非故意。 2025年9月15日21时许,他在重阳与网络主播直播时公然谩骂一名网友。
10月10日20时00分左右,程某某在自己的网络直播间辱骂另一名网友。在有力证据面前,程某某承认了多次在直播间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。
目前,崇阳县公安局已对程某进行了处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关于“公然侮辱他人”的规定,对欧某依法进行了处罚。
“迅速查处此案,是我们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鲜明态度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侮辱他人的言论和行为,哪怕是全屏,也要承担法律责任。在此,我们要提醒广大网友:网络言论有界限,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,文明上网不仅是一顿饭,更是道义,更是法律义务。”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蔡洪明义说。
崇阳警方提醒广大网友,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。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个人网络言行,坚决切实防范网络暴力,共同营造清朗洁净的网络环境。